网络时代的私生活公共化
张颐武
最近一段时间,接连爆出了不少公众人物的私生活的事件,无论是卡恩的牢狱之苦,还是施瓦辛格的私生子风波,或是中国微博上的自曝“私奔”,虽然性质不同,情况有异,却都让人看得目瞪口呆。无论是权倾一时的国际组织的头头、名重一时的明星兼政客,或是本来名声不大却由于自曝而名噪一时的商人,我们可以发现在这个时代,绯闻、八卦、犯罪等等都在媒体和网络的平台上展现了出来,将许多原来似乎自有其尊严的大人物弄得格外的荒诞。而我们也由此有了更多的揣测,觉得证明了人就是表里不一的的有之,感到有复杂的阴谋论的有之。这些又通过网络的传播变成了我们生活中经常可以看到的常态。
人们对于这些事情的看法其实也是矛盾的,一方面觉得这些事情仅仅是私生活的不检点,其实未必具有多大的公共性,也是人性和欲望所造成的复杂性的一部分,未必就完全不可思议,我们也都认为炒作这些其实未必就有很大的意思。但另一方面,人们又情不自禁地关注这些事情,受到很大的吸引,充满好奇和兴奋。其实自从有了现代的媒体,这种事情就已经层出不穷,但网络的传播又将人们变成了更为具体而微的围观者。网络让我们的私生活公共化的程度前所未有地加大了。个人的私生活的问题早已不复是个人面对的问题,也不再是在一个小范围内作为奇闻异事流传的事情,它们一开始就具有某种全社会焦点的性质。社会通过媒体和网络让人们的行为无所遁形,很容易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同时又提示了私生活对于公共生活具有的巨大的影响力。个人自己的事情常常就不是自己能够担得下来的,它所影响的是生活的方方面面,所引发的是公众的兴趣。无论是法律或是道德,后面都有公众或媒体如影随形。好像它们既是法律或道德的一部分,又是好奇心和发掘隐私的人性的另一面的一部分。这种媒体和网络的作用加重了我们对于别人的私生活的好奇心,但也加重了我们对于社会的焦虑感。
现在看来事情其实有两面:
一面是公众人物未必就是传统所界定的概念,如原来未必非常“公众”,但一“私奔”,就引起了公众的强烈的兴趣,就变成了公众人物,再加以持续的透露消息,这两个人一下子就变成了公众人物。这样的事情是不少人今天知名度的来源。他们总是用夸张得多少有些离谱的言行,刻意地逸出社会规范来吸引眼球。当然这些事其实也就是在社会规范的边缘打“擦边球”,一面是无伤大雅,另一面又确实离谱。这就是最好的炒作的题材。从芙蓉姐姐到凤姐再到私奔,都有主动和被动两方面的结合。没有积极“炒”,这些人不“公众”;没有公众对于离谱行为的好奇,这些人也“炒”不起来。
另一面是真的公众人物其实被严格地要求了。公众的监督无时不在,无地不在,不检点、不注意随时就可以毁掉一个人一生的努力,而且你还没有话说。这其实要求真正的公众人物谨言慎行,当心自己的言行。道德的约束和境界的提升当然是一方面,但更重要的是应该想到,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这个古老的常识在今天的网络时代更加现实化了。
总之,对于个体,更严格地要求自己总是需要的,对于公众、网络和媒体,冷静和不起哄也有意义和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