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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人大法工委表示‘有意见建议同性恋婚姻合法化’”一事在网上引起热议,也引发了人们的关注。这议题已经在社会上引发讨论,现在又在《民法典》征求意见的过程中有这样的意见出现,无疑会引发更多的关切和讨论。从社会的反应来看,“同性恋婚姻合法化”的议题其实在当下的中国社会中依然是一个高度分歧,难以达成相对共识的议题。在全球这个议题也仍然是一个意见广泛分歧的话题。但它的兴起是有其非常深刻的背景的,但这样的讨论毕竟显示了这显示同性婚姻合法化的议题在国家立法层面上已被了解,这是对社会一段时间以来关于同性恋权益声音的回应,也为这项议题提供了新的探讨空间。客观地说,现阶段不宜单从网络舆情判断社会对同性婚姻的支持度。这个议题刚被提出不久,倡议者发声意愿会相对高,但一旦进入现实化阶段,反对意见可能就更多。当然这个讨论引发的社会效应让我们需要更多地关注一些这些年在社会上持续发酵和引发探讨的不少新兴的社会议题。
这样的新兴的议题,其出现和展开有其复杂的背景,也有多方面的利益和理念交织的相互作用,也有和文化、政治、经济等方面相关联的复杂的效应。诸如LGBT的议题,其实和最近在世界各地都引发很多讨论的各种新兴的议题一样,既有各地社会本身的某些群体和社会的要求的现实的因素,也是来自西方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后期以来的西方带有某种相对激进色彩的社会运动与价值变化所展开的新兴的社会议题。这些议题包括已被许多社会积极接受的环境议题,也有关于族群或性别的平等或反对性骚扰等议题,或LGBT群体的权益等方面的关切,同时也有诸如动物权利或动物福利的话题。
这些议题的兴起是西方社会在二十世纪六十年代之后,随着西方的中产阶层的普泛化,社会进入了普遍相对丰裕的阶段之后,社会的议题多元化的结果。它们一方面关注的是一些社会的弱势和少数的群体,所谓的“少数话语”开始发挥重要的作用,社会较为特殊的少数群体的权益和利益得到了更多的关切,这些群体也倾向于更积极地发出声音,彰显其自身的存在和作用。另一方面,则是关注工业化或经济发展所出现的问题,对其进行反思和采取一些对策。这些观念在出现时都具有某种相对在西方语境中的“左”的含义。随着这些年的西方社会的变化,这些观念逐渐以“政治正确”和新兴社会运动的形态进入了社会的主流,形成了一系列重要的具有影响力的观念,这些观念既深刻影响了这些年西方主流文化的转变和展开,使得这些文化都包含这样的议题,将之作为一种“进步”的高概念,进一步地取得更多的合法性。
这些年来,这些高概念,在不断地扩展和传播之中,既作为西方的观念的一部分,也变成了很多社会必须加以回应和了解的方面。就在很多不同的社会中也形成了重要的议题,引起了这些社会的回应。一方面是原来声音较弱的这样的一些群体倾向于发出声音,另一方面,社会对于这样的议题的探讨也进一步浮出水面,形成了一些引人注目的焦点。像同性恋婚姻合法化的议题,虽然在中国台湾社会中也还是存有相当的争议和分歧,但其合法化的立法程序已经完成。这样的议题在中国社会中引发的讨论也是值得我们注意的。中国社会对同性恋感情的接受和认同度总体上有相对提高的趋向,但同性婚姻仍是具争议性的议题。一方面,有舆论认为同性婚姻是个人的事,立法保护不会对整个社会造成伤害;但另一方面,也有人基于伦理价值和婚姻传统的认知提出反对,而同婚合法化也将涉及财产权利的重新界定,这也可能在同性恋者家族成员中引起反弹。这些新兴的社会议题有其高度的复杂性,既涉及某种观念的讨论,也涉及不同的文化和社会背景下的人们对于这些问题的不同的认知和理解,也同时和人们的伦理观和价值观等息息相关,同时也和不同世代的人群对于问题的看法的差异等相关联。
从同性恋婚姻合法化这个议题来观察,我们可以看到,这些新兴的社会话题,已经成为社会的重要的焦点,需要社会对其认真对待并加以回应。这既是复杂的多方面的挑战,也是社会不断发展过程中必然要认知和应对的现实的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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