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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行事是社会进步的基础

张颐武

   

最近,一批法律法规开始实施,这当然是中国建设法治社会的新进展。这些法律法规的实施会进一步完善法律体系,避免法律法规的“盲区”,对于社会的发展起到积极的作用。三十年来中国不断加强法制建设,法律体系不断完善,尤其是经过了多年的普法,社会上的普通人也对于法律法规有了一定的认识,人们都已经普遍意识到法律在保护自身权益和社会的公平公正方面的作用和意义,法律在普通人生活中的生活中的重要性也日益凸显,知法懂法对于一个人的生活来说也成为了不可或缺的基本的素质。这当然是中国社会进步的一个重要的侧面。

当然,从今天的情况看,我国的不少法律法规已经和国际接轨,其标准有些已经很高,当然还需要完善立法方面的不断努力,但目前从媒体的报道和公众的一般印象来看,主要还存在着法律法规实施和执行方面的不少问题。一方面法律法规的标准已经很高,但另一方面往往又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状况,引起了诸多的矛盾和问题。一面法律法规早就有了规定,但另一面在生活中很多人对此却视而不见。一旦出现问题事故,追溯起来都有事先的违法的因素,得到了依法的处理。但如果没出事这些违法情况就得不到切实的纠正和处理,而且有些明显的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也常常因为法不责众,媒体或社会的压力或地方行政部门的影响等而不能得以处理和纠正的情况,如何让已经颁布的法律法规发挥它的作用,严格实施这些法律法规就成为了社会关注的焦点。

一些执法不严的现象,当然有多方面的原因。首先,中国社会发展的速度很快,人们的价值观道德观和对于各种事务的看法都在迅速调整。经济、社会文化所面临很多新情况新问题往往让原有的法律法规未必能够解释和限定,需要不断调整。而中国在急剧的全球化的进程之中,各种观念和思维方式的激荡交融也形成着多方面的影响。同时,中国作为一个后发的现代化的国家,发展水平的限制和来自西方发达国家的观念和标准之间还差存在一定的现实的落差。在这个过程中,既会形成原有的法律法规在现实面前实施困难的情况,也有一些高标准的法律法规和中国社会的发展水平之间构成了复杂的关系的情况。

其次,公众的法律意识还尚未达到更高的标准。一方面确有一些地方行政部门视较严格的法律法规为发展和方便行政运作的妨碍,并不尊重。另一方面也确有公众往往以人情或人气来理解法律,往往觉得法不责众,觉得人情大于法律。觉得只有能闹就能得到更多的好处。媒体等等也有不尊重法律法规而一味进行煽情报道的情况。同时司法或执法部门也往往由于各种复杂的原因不能或不敢严格执法。当然这其中还需要更多地普及法律知识,同时问题的关键在于许多关系到人们的生活或价值观的法律法规应该在颁布之初就通过广泛的。充分的讨论形成社会的共识,让法律法规得到社会的共识的支撑。这可以以对酒驾的严格管理和惩处为例,这一法规的实施,通过诸多典型案例得到了社会和公众的支持,酒驾的危害得到了社会的一致的认识,就实行得很好。以至于现在代驾成为都市的一个新兴行业。但反过来看,严厉禁烟的法规的执行情况却相当不理想。这是由于公众虽然对于吸烟有害健康有共识,但对于严厉禁烟却并无共识,因此导致这一法规的效果不彰。

现在看来,一方面我们的法律法规要适应中国社会的发展的状况,在立法或订立法规之前得到公众和社会的更多的共识和理解,是法制建设的重要方面。另一方面,也是最重要的就是既然颁布了法律法规就要严格执行。让人们对于法律法规的尊严有更深入的体认,更加清楚自己的权利和义务。让所有人都养成依法行事的习惯,社会才会更快地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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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颐武

张颐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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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评论家,文化学者。北京大学文化资源研究中心副主任,北京大学中文系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领域包括大众文化与传媒、文化理论、80年代以来中国文学和电影。近年来,张颐武一直专注于对全球化和市场化激变中的中国大众文化和文学的研究,并对处于转型时期的中国当代文化作出了丰富而重要的阐述。主要理论专著有《在边缘处追索》、《从现代性到后现代性》、《新新中国的形象》、《全球化与中国电影的转型》等;大众阅读出版物有《思想的踪迹》、《一个人的阅读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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