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财新传媒

阅读:0
听报道

迷恋与受害:追星悲剧再思

张颐武

   

    杨丽娟家庭的追星悲剧是近期被报道最为充分的事件,也是最近公众关注的焦点问题之一。毫无疑问,这显然是一个无法普遍化的特例,在任何时代都不会缺少这样的奇怪的事件,我们很难从这样一个特例得到对于当下社会的一种普遍状态的分析。杨丽娟和她的家庭当然是不幸的,但这种偶然的不幸其实存在于人类生活的所有的时代和所有的社会之中。我们得到的关于当下的启示其实受到了事件的极端的特殊性的限制,所以难以具有某种概括性。但毕竟杨丽娟提供了在当下的一个特殊的状态的存在,这种状态肯定和个体的特殊性直接相关,但也难以避免地和当下的文化状况有某种关联。我的讨论想从两个角度入手,探究事件的原因。
   

    杨丽娟的悲剧的来源是她在青春期的一个梦境中刘德华的出现,从此一种难以抑制的“迷恋”,开始主导了她的生活。这其实是现代的娱乐文化本身的巨大的魔力的展现,这种娱乐文化正是以一种“视觉性”的奇观为基础的。
   

    所谓“偶像”的塑造在电视时代其实是通过我们家里的电视机直接作用于我们的视觉的,由于一面是视觉的无与伦比的吸引力,一面是深入到家庭之中的直接性,这里的文化的震撼和吸引比以往的一切形式都会更加强烈。同时,由于娱乐业本身所营造的神秘和奇异的魅力,使得“偶像”变得完全成为一种具有超越性的符号。偶像对于身心还不成熟的青少年来说具有不可思议的魅力,他们会将自己的全部的想像投射在偶像身上。“偶像”是这个后现代时代的青少年借来超越自己的平淡无奇生活的人物。传统社会通过唯一的神的“偶像”将一切幻化为我们通常所说的“迷信”,以迷信解释和安排日常生活,由此获得一种文化上的安排。但现代社会却是用媒介的力量让人对于许许多多的不同对象产生迷恋,“明星”在某种程度上替代了“神‘的功能。由于当代的青少年面临着相当激烈的竞争和学业的压力,生活显得单调和乏味,而这正是娱乐业的基础,也是“明星”存在的基础。青少年对于超越平淡生活的想像其实是娱乐业存在的必要条件,而视觉性的奇观所激发的“迷恋”正是许多青少年的寄托所在。娱乐业通过种种产品所营造的关于明星的无所不在的“形象”,让人沉醉其间,产生强烈的“迷恋”。这和传统的崇拜的差别在于,传统的崇拜往往是对于全能力量的无限度的膜拜,而当下的明星崇拜则是一种商品化的交换的过程的展开。如买到明星用过的东西,或者得到明星签名的照片等等,都是在商品的交换的过程中完成的,其实是当下的文化产业的商品的再生产过程的不可或缺的部分。在这里,“迷恋”其实是大众文化的存在和发展的必要的条件,也是在没有神圣的传统的“神”的膜拜之后的新的寄托所在。
    

    明星的“迷恋‘其实和网络游戏的“迷恋”有相当的相似性,就是将自己的想像投射到另外的一个人或者一个世界之中,在一种幻想中满足自己的精神上的缺失。这是一种对于自己所缺少的东西的强烈的渴望的表征。这种渴望超越了日常生活的单调和平淡,变成了人生的一种寄托和希望。这对于青少年的生活来说,其实具有某种特殊的意义,它的存在让生活被赋予了一种价值,“偶像”的迷恋只要是不超过限度,对于生活就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反而对于处于成长中的人有一种抚慰和鼓励的作用,会在一定程度上帮助他适应社会。我们大家青春期都经历过这样的情况,但一旦“迷恋”超出了限度,没有了生活秩序的必然的制约,也就会变成一种失控的状态而导致悲剧。如杨丽娟的事件,延续了很长时间,几乎整个青年时代都在一种完全脱离日常生活的轨道的情况下追星,失去了融入社会的机会,导致了整个家庭的不可思议的狂热,就是一种悲剧性的结果了。“迷恋‘导致的悲剧实在令人反思。
   

    与此同时,杨丽娟事件可以让我们看到一种“受害者”意识的普泛化。在父亲的遗书和悲剧发生后的杨家母女的表态中,他们清楚地将这个家庭的悲剧认定是刘德华造成的,于是要求刘德华给与赔偿和完成愿望。他们的的逻辑是,我的今天是由于追你造成的,付出了这样的代价,你却还没有帮助我,当然是你的错。这种逻辑里其实完全回避了这个家庭和个人对于自己的行为的责任,他们仅仅认为自己是社会的“受害者”,自己是完全无辜地沉入了困境。这样的看法其实是对于自己的主动性的彻底失掉信心,将自己的消极性变得非常有理由和有价值。对待自身责任的那种极端的无视和对于他人和社会的责任的几乎无限的强化导致了一种失控的想像,想像自己对于自己的处境是无能为力的,只有刘德华是自己唯一的拯救者。这样的思维在这一事件中由于过于极端而难以得到支持,但今天这种强烈的“受害者”意识其实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我们对于许多问题的判断。其实在杨丽娟这样的情况下,个人同样有相当的责任。因此,我们一方面对于社会中遇到问题的人应该给与最大程度的救助,但另一方面,也应该避免“受害者”的普泛化造成的困扰,使得个人对于自己的行为负起责任。杨丽娟事件其实在这一方面可以引发我们的思考。
   

    其实这一事件如果在早期,也就是杨丽娟青春期开始追星时,家庭、社区和学校等等给与更加强有力的辅导和治疗等帮助,问题的发展也应该会有一种不同的结果,那个时候杨丽娟还是未成年人,对于她的社会介入会比今天的媒体和公众的议论有效,也现实得多,社会在那个时候似乎应该尽更多的责任,而不是在今天将她的“受害者”心理合法化。当然,在今天这样的状态下,悲剧已经造成,我们就只有反思了。

话题:



0

推荐

张颐武

张颐武

724篇文章 2年前更新

著名评论家,文化学者。北京大学文化资源研究中心副主任,北京大学中文系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领域包括大众文化与传媒、文化理论、80年代以来中国文学和电影。近年来,张颐武一直专注于对全球化和市场化激变中的中国大众文化和文学的研究,并对处于转型时期的中国当代文化作出了丰富而重要的阐述。主要理论专著有《在边缘处追索》、《从现代性到后现代性》、《新新中国的形象》、《全球化与中国电影的转型》等;大众阅读出版物有《思想的踪迹》、《一个人的阅读史》等。

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