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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北京晨报》的一个讨论,请大家指教)  

从商业社会的规则来看,红包、礼物等形式的礼尚往来,似乎没有必要,有些多余,大家遵循契约和法律关系关系,也可以生活、交往。但生活并不仅仅这么简单,事实上,在全球,互送礼物这种传统的交往方式,依旧普遍存在。违法违纪的腐败、违规的大操大办等等显然和礼尚往来不是一回事,这里的界限其实还是很明白的。对于这些完全超出礼尚往来界限的问题全世界各地都有法律或伦理的严格的限定和约束。

在正常的人际交往中,礼物往往承载着表达情意、传递关怀的功能。而互相之间的送礼,也并不完全就是平衡的礼尚往来。传统所谓“礼轻情意重”,“千里送鹅毛”,“投桃报李”等等都是对这种情况的描述。这些礼物其实远远超出了庸俗的物质含义,而是一种精神的需求的外化。也是相互友善,相互惦记的表示。

一般来说,同辈之间,有往有来,保持大致的平衡,不同辈之间,则大多是单向的。比如对长辈,不会要求长辈回送,对晚辈也是如此,有个晚辈来,你请人家吃顿饭,不会觉得对方不回请是不礼貌的行为。

不少人说中国人吃饭请客,西方人吃饭AA制,所以人家更文明,其实并不全如此,我们请客,但是互相请,特别是同辈之间,常常是聚会你请我一顿,我请你一顿,其实和AA制差不太多。而且,即便在西方,有人请客吃饭,被请者也会送点小礼物,一瓶酒之类。

   

   其实,互相送礼的情况,中国并非最多的,有些地方更频繁。比如在日本,租房子的话,一定要给房东、邻居送点小礼物,可能是一条毛巾、一盒点心之类,而对方也会在某些特殊的时间,比如节日回赠一些小礼品。这种来往不会是一种腐败的关系,仅仅是相互有联系的表示。

人们常常说中国是人情社会,其实全球虽有各种不同文化,但人情其实是世界各种文化都存在的,人情社会和契约社会并不矛盾,是可以并行不悖的。而且,适当的礼尚往来,恰恰可以称为人际交往的润滑剂。所以,我觉得,只要是正常范围的交往,即便在今天依旧是有益的,不必消除,也不可能真正消除。

当然,适当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基础,掌握好合适的尺度,朋友结婚,送两三百的红包,是人情往来,但你要送两三万,别人可能就会考虑,你这是要做什么?期望别人送很多来敛财的,也肯定就不正常。

这就正好说到平衡的问题。如前所说,不同辈之间,不论是晚辈送长辈,还是长辈送晚辈,不要求平衡。但同辈之间,应该保持大致的平衡,不是绝对的平衡,绝对的平衡也不好,太过算计了,而且也不好实施,送钱的话还好还,送礼物怎么办?非得找到价值相当的,也不容易。

反过来,太不平衡也有问题,这就好像朋友之间请吃饭,有人总想占便宜,别人请每回不落,自己从来不请,这也不对。

所以,礼尚往来依旧有必要,但要清楚,什么才是真正的礼尚往来,不能把情感物化。事实上,今天很多人讨厌送红包、随礼,恰恰就是因为送礼的性质变了。

很多地方,结婚随礼的数额越来越大,铺张浪费,互相攀比,人情成债,甚至连基本的生活资源都拿去攀比,恨不得送几千几万,这肯定会造成恐慌,不但不能让人和人之间的交往变得更融洽,反而在制造矛盾。你送他一千,他送你一百,合适吗?如果说不合适,我们就得考虑,到底谁做错了?多送错了?少送错了?还是都错了?

我想,是风气出现了问题,有的地方,有的人,把结婚当做敛财的机会,送礼收礼成风,这不能说礼尚往来的方式不对,而是人们的观念、价值出了问题,过分攀比,过分看重金钱利益,把人与人之间的情感放在金钱的天平上去衡量,使得人情往来失去了本应该有的意义,这才是问题所在。果能够保持在适度、得体的范围之内,那么又有什么不可以呢?

(周怀宗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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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颐武

张颐武

724篇文章 2年前更新

著名评论家,文化学者。北京大学文化资源研究中心副主任,北京大学中文系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领域包括大众文化与传媒、文化理论、80年代以来中国文学和电影。近年来,张颐武一直专注于对全球化和市场化激变中的中国大众文化和文学的研究,并对处于转型时期的中国当代文化作出了丰富而重要的阐述。主要理论专著有《在边缘处追索》、《从现代性到后现代性》、《新新中国的形象》、《全球化与中国电影的转型》等;大众阅读出版物有《思想的踪迹》、《一个人的阅读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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